尊敬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9:30在汉口银行大楼28楼2801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召开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11:00
(二)会议地点:汉口银行大楼28楼2801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会议人员
(一)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记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行股东);
(二)本行章程中规定参会的其他人员;
(三)本行聘任的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8:30-9:20
(二)登记地点:
汉口银行大楼1楼大厅(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如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如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股权证持有卡”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在职证明原件(附件一);
(4)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股权证持有卡”复印件;
(3)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
(4)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股东持如下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1)“股权证持有卡”复印件;
(2)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股东非本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为便于统计股东参会情况,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请填写参会回执(附件三),并于10月20日前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复本公司。
4.上述授权委托书等式样见附件,股东也可向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索取。
5.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于本通知发出后至2023年10月27日会议召开前,以专人送达、邮寄进行登记或在会议召开地点携带以上资料现场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五、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
(二)邮政编码:430015;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曾经理 027-82656003 104106@hkbchina.com
李经理 027-82656006 104060@hkb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请出示相关证件(包括出席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