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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现金服务

2014-09-01 16:56:31 来源: 汉口银行

一、业务简述:上门现金服务是指达到本行提供上门现金服务准入标准的客户,经本行审批核准且与本行签订书面协议后,由本行安排上门服务人员和运钞车辆,提供固定性或临时性上门收款和上门送现的有偿服务。

 

二、适用对象:企业上门收款客户

 

三、特点优势:

(一)免去客户前往银行缴存的车马劳顿,轻松、方便、快捷地办理大额现金存储;

(二)保障资金安全,减少客户携带大量现金路途出现意外的风险。

 

四、开办条件:

(一)已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二)单次上门收款或送现金额达到我行规定的最低标准。

(三)需提供上门现金服务的客户,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有独立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且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四)上门服务时间在我行营业网点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内。

 

五、开通流程:上门收款客户在我行开立对公存款账户→向我行递交书面申请→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汉口银行开立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复印件→签订《汉口银行上门现金服务协议书》

 

六、责任声明: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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