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您通过信用证、托收或汇款结算的款项,如有融资需求,可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联合境内、外金融同业,利用同业资源,为您在出口贸易项下产生的应收款项提供融资的业务。
二、适用对象: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信用证、托收或汇款作为出口结算方式的客户,在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时,即可向我行申请出口代付。
三、特点优势:
(一)充分利用汉口银行境内、外金融同业资源,降低您的融资成本;
(二)加快资金周转,改善您的现金流,可以增加您当期的现金流入量,从而改善财务状况。
四、开办条件:
(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类别为A类或B类的企业,我行仅对A类企业办理90天以上的贸易融资业务;
(二)具备对外履约能力;
(三)在本行开立本币或外币结算账户;
(四)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结算记录。
五、开通流程:
申请出口代付→签订出口代付合同→指定代付行付款→到期归还出口代付款项
六、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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