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银行受出口商委托,凭其提交的出口商业单据和金融票据通过国外代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
二、适用对象:
(一)出口商了解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并且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备货和发运。
(二)当处于卖方市场时,出口商宜选择D/P方式;当处于买方市场且进口商要求给予融资便利时,出口商可选择D/A方式。
三、特点优势:
(一)较汇款方式而言,有一定付款保证,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二)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企业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三)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四)风险较小。进口商只有承兑或付款后才能提取货物,与赊销方式相比,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五)用于满足国际贸易结算需求。
四、开办条件:
出口跟单托收业务,申请人应当是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五、开通流程:
客户交单→银行审单→寄单→索汇→收妥款项、入客户账
六、风险提示:
(一)进口商拒付或拒绝承兑时,出口商最好及时授权托收行,协助安排货物。
(二)在D/A方式下,出口商实际上延长了进口商付款的时间,建议出口商在制定价格时考虑利息等相关成本。
七、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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