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
二、适用对象:
进出口双方约定使用进口代收结算方式的对公客户。
三、特点优势:
(一)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二)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三)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四)改善现金流。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承兑后即可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四、开办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并且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对公客户。代收项下所涉及商品必须是非限制进口类商品。
五、开通流程:
到单审单→承兑(如需)→付汇
六、注意事项:
在承兑交单项下,进口商须按规定办理远期汇票的承兑手续,并在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
七、责任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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